同性同居等同家員 社會未有共識

2015-12-04

【本報訊】社會工作局局長容光耀重申,本澳的法律暫未確立同性婚姻關係,若把同性同居關係完全等同家庭成員,將涉及社會共同價值、宗教、傳統觀念。而且,在公眾諮詢中,社會也沒有顯著的共識。因此,現不是適當時機,把同性同居關係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律」內。他也指出,大致完成社工註冊制度法律的草擬,進入最後的核閱階段,相信今年內可呈交給上級,開展立法程序。

擬規定公共場所設哺乳室

「母乳餵哺的問題是要全個社會重視才能推廣得好。」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現著手制訂指引或法律,規定一些公共場所需要設置哺乳室,如同香港、台灣、日本。現時,本澳所有公立醫療設施、部份社會服務設施已有哺乳室。政府也可每日提供一小時給公務員餵哺母乳。另外,當局也會研究如何限制嬰兒奶粉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