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1124號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交局交功課 揭十一公共停車場超賣月票
2015-11-24
【本報訊】自科陽「自報」擅賣何賢公園停車場近四百張泊車月票後,承認監管不力的交通事務局即「交功課」,宣布經徹查全澳公共停車場後,再發現十一個停車場超售合共四百多個月票位,涉及包括科陽在內的四間管理公司。
交通局昨舉行有關停車場管理之發佈會,局長林衍新、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運輸管理處代處長曾祥軒出席,副局長鄭岳威也在台下旁聽。
會上公布,交通局自月初一事後已經加強巡查全澳三十八個公共停車場,尤重點徹查有否類似月初科陽擅賣何賢公園停車場月票的問題,結果有發現逾四分之一停車場的管理公司皆有超賣月票位,數量由一個至一百二十六個不等,共計涉及四百一十六個輕型汽車泊位和二十個電單車泊位。
不公布管理公司名單? 林:未確實
是次發佈內容完全沒有提及涉違規的停車場管理公司名字和數量。林衍新回答提問時只透露,「暫」共涉及四間管理公司,因目前還在調查階段,且可能為現行公司接手前已違規,實需先行釐清,故現時相關資料「未好確實」。在追問下,他指最多的一個為旭日。
綜合交局補充各停車場超賣數量和過去發出管理批給資料,是次單個違規最多的屬栢力停車場,有一百二十六個,為旭日──物業設施管理公司負責,同屬其管理的污水處理站也有三十六個。
涉科陽、旭日、南澳和澳門泊車四公司
另一大戶澳門泊車管理公司佔去六個,分別為栢港五十九個、栢麗五十二個、栢景三十三個、栢蕙十八個、栢威一個和栢佳一個。南澳物業管理公司的為栢湖一百○四個(其中廿個為電單車的)。之前「忽然」自爆違規的科陽泊車管理公司則只有栢樂四個、祐漢公園二個。
交通局已去函要求各管理公司須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處理有關月票超額情況,林衍新說,有關時間適當,好讓相關公司與月票持有人做好善後。同時將處罰涉及的管理公司,他強調會以罰金上限為標準,視乎合約罰款金額上限為十萬或二十五萬元。
上次違規已三年,今回的違規多久?林衍新坦言未清楚,重申還在調查中,待有消息後會再向外公布,並一再強調當局態度是加強巡查,一經發現即會嚴格處理,要求相關公司糾正。
對於接連爆出違規是否反映交通局在停車場規章、監管法律以至執行監管上有不力,林衍新直言同意有關說法,認在這些方面都存有改善空間,現正進行反思,並正制訂改革方案,將以新或管理到期的停車場做試點,視乎效果再全面推行。
此外,當局巡查中發現十六個停車場有違規,除上述問題外,還有部份時鐘車位未有刪除留用車位標示、有非固定月票持有人沒有按規定於車輛張貼月票識別證、有駕駛者濫泊及違規停泊於固定月票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