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 深宵縱火

2015-11-17

【本報訊】一名患有精神病女子,懷疑病發,深宵攜火水和廢紙在一商鋪門外點火,幸火勢不大,未有造成重大破壞。由於該女子的行為已構成縱火罪,司警正跟進案件。

涉嫌女子姓朱,三十歲。案發於上周五凌晨,現場為台山中街一間售賣電子產品的店鋪門外,當時商店已收市,朱走到門前點燃攜來的廢紙,然後離去,未幾火勢自行熄滅,沒有進一步蔓延。

店鋪負責人稍後發現門前有一堆灰燼,閘門少許燻黑,原因不明,但覺事態嚴重,向司警報案調查。

司警接報展開調查,在現場發現一堆紙張燃燒後的灰燼,並散廢火水氣味,懷疑是一宗縱火案。翻查店鋪閉路電視錄影,發現於凌晨零時四十分,一名女子走到門前,放下一堆報紙,再淋上液體,然後以打火機點燃,再離開現場,火勢約於一分鐘後自行熄滅。

司警掌握了縱火女子的身分,並於當日下午到朱位於台山新城市花園第十六座的住所調查。朱父表示,其女兒因精神病發,較早前已通知消防救護員將女兒送往山頂醫院治理。

司警調查證實,朱確有入住精神病院的紀錄,但因其今次行為已構成縱火罪,司警正跟進案件,現時朱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暫未能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