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支持UBER納入規管

2015-11-03

【本報訊】間選議員李靜儀 (見圖) 表示,政府要進一步說明關於出租車的執法準則。而且,本澳市民需要 UBER 這類服務,政府應把它納入規管,讓市民多一個合法的、合適的出行選擇。

早前,兩名涉及 UBER 的司機被警方檢控經營白牌車,旅遊局則表示,旅行社不可提供車輛給第三方做非旅遊用途。李靜儀表示,若司機是旅行社員工,且按指示駕駛該公司的車輛接客,看不到存在違法的情況。

至於,當局提及旅行社車輛接載員工上班也被檢控,李靜儀指出,現在有很多市民租用旅行社車輛出行,例如:學生乘坐旅遊巴士到運動場參加校運會,或者主人家租車接載親友到路?的酒店飯宴等。對此,政府要清楚表明是否違法。

至今,沒有一間旅行社受罰,而是旅行社的司機被罰三萬元。李靜儀提出,往後,旅行社司機應否拒絕接載出行的學生、赴宴的親友等?她說:「如果我是司機,都相當驚惶。老闆指示接載本地乘客,究竟是否依從?」

李靜儀坦言:「政府關於執法的解說不可以這麼混亂,應該有一套標準。否則,市民覺得,政府原來隨便可以解讀、演繹一套法律規定,將來對政府的執法便沒有信心。」

關於 UBER,李靜儀提出,社會很歡迎這種運載服務,澳門有否容納這種服務的空間?或是因為違法便堵死它,不讓其存在?她指出,內地已有叫車服務的諮詢文本,因為,當局知道這種服務既便民且禁不絕,索性把它納入規管。

政府指控違法,公眾難接受

李靜儀表示,特區政府把 UBER 之類的服務納入規管,總好過現在既解決不到的士服務不足的問題,又不積極考慮引入新的、受歡迎的模式。而且,政府現在指控 UBER 違法,卻在法律上的解說又模糊又混亂,公眾真的很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