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九月交通違例檢控六十二萬宗增兩成一 治安警研修法增違例罰款

2015-11-02

【本報訊】在違例泊車檢控帶動下,今年首九月違反道路規章破六十二萬宗,同比增逾兩成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廳長謝偉稱,正與交通事務局研究修訂《道路交通法》,其中之一是增加咪錶違泊罰款。

根據交通廳提供數據,一至九月車輛總數達廿四萬六千四百五十二輛,與去年同期增百分之四。交通意外有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七宗,增近百分之○點一,受傷四千人,增百分一,而死亡的數字不變,有十人。

違反道路規章方面,檢控總數達六十二萬三千一百○四宗,同比增百分之廿一。當中數字最多的違例泊車的有五十七萬五千六百七十五宗,增幅百分之十九,一般的佔四十三萬多宗,咪錶的十四萬多宗,分別增逾百分之廿二和九。

不過,多項違例都出現大增情況:使用流動電話有三千○六宗,增百分之九百廿九;沒有使用安全帶二千五百廿八宗,增百分之八百廿九;公共道路超速有一萬四千七百一十七宗,增百分之三百五十五;白牌車的有二百九十宗,增百分之一百一十四;超過實線的一千二百五十二宗,增百分之八十;電單車在行人路駕駛有一千二百二十二宗,增百分之三十九。

檢控下跌則有酒駕、藥駕、大橋超速、吊車、鎖車、行人違章過馬路、斑馬線讓先、衝紅燈等。

謝偉昨出席交通安全活動後表示,現時正與交通局研究修相關法律,因《道路交通法》由○七年頒佈至今已一段時間,或會研究將具體罰則或罰款提高。

至於是否調升罰金打擊違泊,謝偉強調,調罰金要科學評估,不能針性性單一加倍去解決問題。他又謂,之前已就修法提意見,如調升咪錶違泊、濫泊和吊車罰款,因現時違規成本太低,應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