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1002號
2015年10月02日
星期五
惟必須在合法大前提 特首:落咗訂、買咗樓當然要保障
2015-10-02
【本報訊】海一居發展商指土地批給期限即將屆滿,但樓盤仍未建成。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會研究個案,亦會研究《土地法》中的新修定。他指,“落咗訂、買咗樓,當然要保障”,但保障公眾利益必需是在合法的大前提下。另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按照現行土地法規定,臨時批租地一旦超過利用期,政府將不會續期。他認為可按《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中的過渡安排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海一居發展商近日表示土地批給合同即將屆滿,但未獲政府是否續期批覆,發展商亦已售出三千樓花。由於事件涉及三千名準小業主,就事件如何處理? 崔世安表示,“落咗訂、買咗樓,當然要保障”,但保障公眾利益必需是在合法的大前提下。他補充,會研究個案。亦會研究《土地法》中的新修定。
就該事件,羅立文表示,《土地法》相關條文規定臨時批租地一旦超過利用期,政府將不會續期。他稱,政府留意到有發展商反映已出售三千個樓花單位,認為可按《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俗稱“樓花法”)中的過渡安排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理。有關部門及法律專家會從法律層面作出研究和檢視。
另就傳媒問及輕軌車廠問題,羅立文表示,目前政府正與承建商磋商,希望儘量避免“打官司”。他個人對此感樂觀,並相信在一段不太長的時間內,政府能與承建商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