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園神遊保育不止獨懷舊
2015-08-24
新花園 X 遊花園
議題的熱議,由保留立面與否引申至是否假咨詢,規劃諮詢本應以功能討論為先,因功能決定建築規模和空間用途,從已影響整體佈局和建築體量,這對今次涉及文物保育討論尤為重要,但由於主管們態度曖昧不明,並缺乏長遠規劃和數據支持,期以建設最大化與理想無限地來否定保育的重要性,製造對立,至使變成保留立面與否之爭,這是始料不及?還是有意為之?天知道!在搞不清所需發展空間的前提(或許不便公佈) 下,便理所當然地論述全拆才是發展的硬道理,硬是把保育與發展分家,在強調沒有前提下,各路人馬一再為重建護航辯解,意欲為何?!
新花園與愛都酒店所具的歷史意義和價值,建築藝術的價值,對澳門歷史和社會發展稍有瞭解的人士眼中,近乎是無可爭議;但官方一再強調多方社團都支持重建,不禁令人遐想是否借力打力?筆者只提出以下四點供參考:
1. 無可爭議的歷史價值:
由一八七一年得勝紀念碑落成,至一八九八年華士古達伽馬紀念公園啟用,這一片一直延伸至二龍喉公園的土地,便慢慢打造成公眾休憩區 (俗稱新花園),包括多個噴泉,園藝設計和花士古打監麻新路 (即已消失的華士古大馬路),並陸陸續續建成兩所學校和新花園泳池等公共建築,結合後來建成的塔石球場可說,是澳門最早規劃成公共建築群之區域,土地用途沿續至今;
1.1 落成在一九五二年,新花園泳池澳門第一個公眾使用標準五十米池,並配有當時先進的濾水設施;是當年少有可舉辦大型公眾活動的場所,作為澳門第一個,甚至長期是唯一泳池,盛載著許多老澳門新澳門的集體回憶,或許大家習以為常,至使忽視其價值與重要性;
1.2 愛都酒店作為澳門賭業發展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是澳門賭業現代化的首座大型建築,是延續中央酒店,國際酒店,至葡京發展過程的重要節點,其餘三者均已有法例保護,文化局二OO七年對愛都街線圖發出的意見,都說明了其保護價值,為什麼仍需要討論保留與否呢?有人解說該街線圖已過有效期;
2. 獨特的建築學價值:
2.1 泳池結合地形,利用地勢落差自然形成的流線與佈局,大大節省前期成本,是充份體現現代建築理念的第一步;入口層的開放流動的空間構成,通過得勝馬路一側的開放立面,使空氣流動起來,即便是今天,也是綠色建築的很好例子,最基本的建築節能手段,其實是最有效的,也是現代主義的理念;
基本對稱的平面和立面,結合了 "Soft Portuguese" 風格和某部份現代主義建築理念,也是今天澳門所剩無幾的該風格建築中,唯一的公共類建築;另外,得勝馬路一側雖看似平平無奇,但通長的立面上,代表現代風格的連續的橫線條構成,與標誌 "Soft Portuguese" 風格瓦面坡屋頂並不突兀,這在澳門,多為住宅類的其他同類風格的住宅建築 (即美副將、雅廉坊一帶) 上是沒有發生的,是碩果僅存的優秀例子;
2.2 與舊葡京一樣,他們在建築指導思想有一定相似之處,雖然都採利用了現代的簡約裝飾語言,也糅合了古典審美設計原則,但很難嚴格界定她們的風格流派,可謂自成一派,這便是其價值所在,建築文物價值不只局限於年期長短;建築文物需有其代表性,時代性和獨特性,不論某一建築漂亮與否,在一個地區,不同年代的代表建築均需得保存與重視,以延續歷史,完整反映人民生活和城市發展過程;
3. 保育與重建方案找平衡:
在沒有實際意向內容和任務要求的前提下,政府可以要求建設最大化,也可以要求保育最大化,報章上有同業說保育與發展不能並存,但…… 正是因為有發展,才有保育的概念,假設人口與潮流是永世不變,人人安於現狀,還有需要談保育嗎?正是因為人類求新與念舊的天性共存,才有保育與發展如何協調的討論!在兩極中尋找平衡,是本方案的前設;
3.1 建築規模:
愛都一期建築面積約三千八百平方米,二期約三千六百平方米,樓底均三米以上,柱網也足夠大,內部空間改動和可塑性很大!在不增加建築高度的情況下,在覆蓋率幾近八成 (不包括新花園泳池) 情況下,原址上的新設計不可能提供更多建築面積,如推倒重來,新建築僅在提供高樓底大空間和地下停車場有優勢,成本也不見得比翻新和局部擴建來得低!
在兩者之間找出平衡,何不保留愛都一期和新花園泳池觀眾席,對較重要的一期進行內部整修和改造,如某些新元素 (演講廳,舞室等) 所需的大空間,則可拆除高偉樂街的舊二期,因其位在後方,可局部放高一至兩層,並以天橋連接已有青年活動元素的得勝體育場,即便再進一步,僅保留愛都一期立面和觀眾席,清拆一期內部、二期全部、利用水池底部空間和北側地段 (空地、小孩池、後勤建築),即地面建築面積總數可達一萬五千三百平方米 (不含泳池),約相等於八層皇朝廣場!!!另加三層地庫 (一萬二千平方米,約四百車位),除青年中心或教育設施外,也有足夠空間可分發給不同社團!澳門史上有那一個涉及文物計劃能提供空間如此之鉅?真有需要全盤通吃嗎?何不爽快一點?
3.2 關於溫水池之構思,如果從投放成本和成效的比例考慮,改造成符合某些人士要求的「現代」泳池,真有需要三思!
溫水池肯定需要更多的設備空間,「現代」化的全天候天幕室內池,空調、淨水等設備用房將成數倍增加,在用地緊張現勢下,一定影響政府宏圖大計中的其他功能元素,不妥;相對保留原泳池,在有建築限高和地形限制下,新建佔用層高至少十五米的室內池,在增加空間上無任何優勢,同時,營運成本也大大提高;
同時,請不要奪去居民的選擇權,澳門氹仔已有相當多的室內泳池,半島居民是沒有其他的選擇,貼近自然的運動場所,永遠是運動愛好者所希望的,在空調下流汗?該問問醫生這好不好;另外,有人反映這個泳池不夠用嗎?是大多數嗎?大多數市民希望再多一個奧林匹克泳池嗎?人們慣常認為新的當然比舊的好,但這不是硬道理... ...
3.3 正值世遺十週年之際,我們卻在討論一文物建築的去留,這教文物部門情可以堪?往後如何倡導私人業主參與保育?還該不該繼續花錢宣導保護世遺?如政府真起帶頭作用,這不是很諷刺嗎?
4)謬誤:真文物VS地標:
有人士建議清拆後再建新地標,這是什麼概念?就如同某處拆了古村落,再興建新的仿古村一樣荒謬,在老澳門心中,愛都和新花園不正正就是地標?不正正就是真文物嗎?
裸女?下流場所?
敢問有識之士,下流的是空間? 還是當年參予之人士?澳門的龍頭產是什麼?是什麼養活澳門的各行各業?這就是現實,再說,或許該壁畫談不上漂亮,但如果跟這裸露與下流拉上關係,真的還需要點想像力!假設有一方案既能足夠分配,又能達到保育的最低願望,又有誰會硬說這是下流和有礙觀瞻呢?
年期是文物價值唯一標準?
年期當然是一重要參考準則,但絕不是最重要,每個年代都有好東西壞東西,正因為要顧及"發展”,才需要擇優而用,建築文物須有其代表性,時代性和獨特性,其中時代特徵絕對比年期更要緊,不論某一風格漂亮與否,在一個地區,不同時期的代表建築均需得到珍惜,才能延續和構築完整歷史觀,這樣才能反映不同年代的文明特徵;如果年期最重要,那今天去旅遊能看到的不都是同一類遠古建築了嗎?就如同評選年度偉人一樣,不然今天我們就只認識老子孔子了!
真有需要更多的社區設施和空間嗎?
請問政府可有對整個區域做過調查研究嗎?可有長遠或詳細規劃?可有報告和數據?青年真正需要的設施是什麼?一所碩大無朋的建築就對了嗎?在沒有任何實質數字參考和任務要求的情況,便輕言保育不重要,須全部拆卸,是過於魯莽?是否不合常理?地方再大也不及欲望大,愛都側已有一座完全超出街區所能容納的大體量建築、塔石老房子、玻璃屋、望德堂區,有多少建築仍未發揮政府宏圖大計中應有的功能?這是急市民所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