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

2026-05-20

柯嵐及羅奕龍昨列席立法會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法案新增日間醫院類別。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將會設立專門委員會,就先進療法的申請進行審批,並對先進療法設事、前、中後嚴格監管。另外,正進行該法案相應補充性行政法規等進行前期工作,以確保與該法案在十二月一日生效後同步運作。

社會文化司司長柯嵐、衛生局局長羅奕龍等政府代表昨列席立法會全體大會,回應議員對《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法案。法案建議牌照分類為醫院、日間醫院及綜合診所;個人診所則可選用登記制度,增設「日間醫院」類別,醫學輔助生殖等納入有關業務範圍;同時設「一站式」發牌機制,簡化申請流程。同時規範遠程醫療(僅限醫院提供,且僅適用於覆診)、先進療法與外展醫療、廣告放寬等。

不少議員對於日間醫院的監管、與目前私營醫療機構競爭等感到關注,議員周家俊反映,其他地區曾出現有醫療機構「偷雞」為病人打減肥針、進行幹細胞治療等,提出如何做好監管。另議員宋碧琪關注,日間醫院與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鏡湖醫院等合作,避免惡性競爭的同時,推動醫療提質。

羅奕龍表示,本澳先進療法監管將與國家一致,將會設立專門委員會,就先進療法的申請進行審批,委員會由最少十一名具有專業背景人士組成,來自政府、藥學、臨床業界等本地及外地人員,秉持科學實證,安全性等原則,做好事前監管,同時有嚴格的事中、後監管,檢查醫療機構質量的情況和對患者隨訪監察,相關醫療機構亦要適時向衛生局提交報告。他又透露,正進行該法案相應補充性行政法規等進行前期工作,以確保與該法案在十二月一日生效後同步運作。

柯嵐則指,相關補充性行政法規或規章包括﹕擔保金金額、准照樣式、十項衛生局技術指引等,有信心可以在法案生效前完成。她又認為,該法案在制度上可創立日間醫院,再透過監管到位、渡假村,本澳完全有條件成為優秀康養目的地,積極推動旅遊+醫療。至於公私營醫療機構之間,她認為,可以發揮協同及互補關係,透過兩者互動效率實現共贏,增強旅客康養體驗。 另一方面,今年內會有公私營醫療機構發展研究初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