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14280號
2026年05月07日
星期四
青洲河邊馬路一批租地被宣告失效
2026-05-07
【本報訊】一幅位於青洲經濟房屋美樂花園和「大明」石油氣站間的一千多平方米土地,因批租期滿未被利用,政府依《土地法》宣告不得續期且批給失效,無償收歸政府。
昨新期政府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鄰近「大明」石油氣站的土地的批給因期間屆滿而失效。
根據批示,有關土地屬新力建設有限公司承批。一九八六年與相鄰已建成的美樂花園組成二千四百二十九平方米的土地,以租賃及免除公開拍賣方式交予承批公司用作根據房屋發展合同制度興建房屋。至九五年土地分割為「A」和「B」作分階段利用,前者成為美樂花園,後者則為現被宣告的地段。
地段面積為一千一百二十四平方米。批示指出,鑑於廿五年租賃期已屆滿,而該地塊仍未被利用,根據《土地法》規定,其相關臨時租賃批給不可續期,故批給過期失效且相關效力亦隨之被消滅。
對此,司長依法作宣告失效批示,批示即時生效。土地要歸還特區政府,將納入國家私產,而新力建設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但可依法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或提聲明異議。